近年來,商業反腐的結構性治理出現了新的特點、格局和問題意識。圍繞打擊和預防商業腐敗,國際商業反腐的責任規則、基本立場和制度供應“供給側”的相關立法和執法策略已有了令人矚目的重要轉變和動向,也對中國的改革和發展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在此基礎上,更全面、更深度的商業結構性反腐探討,還應以從微觀上如何讓政府與企業之間謀取合法化的利益交換為切入點,同時跟進從宏觀上進一步討論社會支援之上的體系化反腐之道,構建起一個商業結構性反腐的基本模式。然而,中國的治理實際上更為複雜和微妙,它擁有難以跨境移植的本土化關鍵議題和立場,且不僅應有制度改革等基本應對的治標之策,還要為商業結構性反腐的更高目標實現和深層的治本之道,留下足夠的空間給予更全面、更精密的架構和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