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越峰:各位學友,在剛剛非常精彩的沙龍主題報告之後,我們接下來進入真正的沙龍時間。有這個機會和六位一直致力於判例研究,有深厚耕耘,並且有豐碩的研究成果的教授對談,我感到非常的榮幸,同時這個機會也很難得。這個單元是這樣來考慮和設計的,我大概準備了五個題目,事先和六位教授作了簡單的交流,讓他們有所準備。我會就每個問題逐一請教六位教授。最後是提問和自由發言。最近一段時間,我在不同的場合,聽到、讀到了一些學者的觀點:你們做判例研究,讀判例、判決,不就是在尋章摘句嗎?判案法官背後到底怎麼想的?那麼多複雜的因素,你們有沒有考慮?還有一些比較知名的青年學者,他們做實證研究,他們講實證研究需要花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出一篇論文那是要一兩年時間的,不像你們做判例研究,做法解釋學兩個晚上就好。另外還有一種說法,可能主要來自於研究生。他們覺得,一份判決書,判決理由部分有可能就是一段、兩段,從這裡面能讀出那麼多微言大義嗎?朱芒老師以前要求學生,說判例評析報告提綱不要超過四頁。但是,大家不可能寫到四頁啊,一頁都寫不滿。那麼好,第一個問題想請教六位教授,當你們在讀判例的時候,你們是在讀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