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變遷與科技的進步,生活科技課程的目的及其在教育上所扮演的角色也不斷地進行著轉變。民國八十九年公佈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首度將「生活科技」科與「自然」科合併為「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期望在科際整合的理想架構下,學生能夠透過學習自然科學以瞭解事物的原理原則,再藉由生活科技的實務操作融會貫通所學得的科學知識,得到相輔相成的學習效果。然而,實地走訪教學前線卻發現,生活科技課程遭受升學考科排擠、淪為配課科目的情形日益嚴重,不僅造成學生學習權益的損失,也背離了九年一貫訴求的教學正常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