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現代人們活在廣告的人造情境中,如同魚生活在水裡,人活在空氣中,往往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說得誇張些,進入工業時代以來,人從搖籃到墳墓都被廣告包圍(吳翠珍,2002a)。廣告的另一種說法是,行銷人員透過產品的置入,達到提升置入品牌的知名度、影響消費者的態度及購買意願與期望,此種結合生活情境的置入方式,能增加消費者對置入產品的情感及認同(Gupta & Lord, 1998)。吳翠珍(2002a)認為,廣告是一種特殊的人際溝通形式,通常不直接陳述事實,而是推銷一種品味、信念和生活方式,企圖說服閱聽人產生需求或價值認同感,而且這種需求與肯定可透過消費商品得到滿足。廣告以圖文的方式,透過靜態或動態媒介物,向人們傳達商品本身的意象,故廣告可被視為是一種傳播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