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普通教育素質、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與大學通識教育,以及改善現行高中課程學科數目與授課時數太多、彈性不足難以適應學生個別差異等問題,因此教育部自民國90 年5 月起成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等任務編組,著手進行高中課程之修訂工作。94 年1 月20 日修訂發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確定於95 學年度(今年9 月起)開始實施。這次課程修訂特色有:(一)考量銜接大學基礎教育及九年一貫課程之精神;(二)配合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進行規劃;(三)分從「生活素養」、「生涯發展」及「生命價值」三層面規劃課程;(四)依循「科目減併」原則修訂科目及學分數;(五)採用學習領域概念,但仍採分科教學;(六)強調學校本位課程精神,下放選修課程;(七)配合高級中學法規定,明訂畢業總學分數為160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