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醫療糾紛訴訟一向是困擾醫病雙方之問題,訴訟不但耗時費日,結果雙方也不滿意,更增加「醫療不信任」之疑慮。裁判外紛爭解決模式即是透過經政府認證之機構,適用較彈性之方式促進醫病雙方對話,瞭解爭議、發現事實真相,甚至檢討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之醫療事故。以ADR程序解決醫療糾紛在美國、德國均已實施多年,近年來日本更是訂定法律促進擴大適用ADR程序,本文以其為藍本,介紹並分析此制度之目的、特色、類型、內容等,且進一步提出醫師賠償責任保險,希望將來我國亦能建置符合我國國情之裁判外紛爭解決模式,除了有效降低醫療訴訟外,另一方面,亦期盼能建立「醫療安全」之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