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同種動物使兩兩相鬥的遊興,通稱「鬥禽蟲」。鬥禽蟲是宋代很普遍的休閒娛樂,與宋代社會文化息息相關,本文因此概分四節加以論述:宋代各種鬥禽蟲、宋代的鬥雞、宋代的鬥蟋蟀、鬥禽蟲與宋代社會生活。宋人愛鬥各種動物,尤以禽鳥為多,舉凡山鵲、鵪鶉、黃頭、荏雀,都是宋人愛鬥的鳥類。在宋代部分地區,還有人鬥魚。鬥禽蟲是雅俗共賞的活動,能為多數大眾共同喜愛及參與,其選鬥的動物除了好鬥的天性外,還得要容易取得且易於掌控。鬥雞有非常悠久的歷史,自先秦到宋代,鬥雞已成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鬥禽蟲本有供人觀賞和競逐勝負的雙重性質,宮廷的鬥雞表演多屬前者,民間則兩者都很盛行。宋人頗有愛物惜命的思想,宋代一般的鬥雞應屬相對溫和;唯獨嶺南地處偏遠,採取「芥肩金距」的特殊鬥法,較為殘酷。鬥蟋蟀在宋代之前並不盛行,南宋臨安的居民卻非常熱衷鬥蟋蟀,除了南方的自然條件比較適合外,可能與中國由唐至宋正值「由雅到俗」的文化轉型期有關。鬥蟋蟀因此在宋代有長足發展。宋人熱衷鬥禽蟲,常常還以此賭博。宋代社會富足,市場經濟發達,鬥禽蟲如此盛行,自然又與整體社會經濟相互促進,相輔相成。除了官方制式的表演之外,從鬥禽蟲的活動,禽蟲的訓練,到養、鬥禽蟲所需的一切,都能在市場上透過消費取得。市場機制因此孕育出大批專業人員,以及直接或間接與鬥禽蟲有關的生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