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應該是怎樣的組織,才合理而有效,以發揮它的功能,似乎從來未曾被人注意,即使在今天博物館建設聲中亦然。文化建設計畫,開始只注意硬體,後來又想到軟體。「軟體」也者,起初是指設備,後來又想到人員。從行政院所統一設計的「文化建設計畫作業進度表」來看,建築佔百分之八十,設備和人員各佔百分之十,而這百分之十的人員,是指「進用與訓練」,而沒有提到文化機構的組織。其實,組織是體,有「體」而後始有「用」,組織體包括它的系屬、地位、型構、以及組織細胞--職位。有了這些才能談把適當的人員配置在相當的職位上。然後才能成為一個有機的組織,發揮它的功用。可是由於沒有組織觀念,只有人事觀念,以致文化建設開始之後,先是說忽略了軟體,然後吵著沒有專才,又說沒有培育訓練;沒法依需要進用,幾乎沒人提到它的組織。省市所屬文化機構的「組織規程」和「員額編制表」都是由行政院人事行局核定的,好像不是文化教育主管機關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