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的問題,並未因治安單位的禁止和取締而有所減少或消聲匿跡,而且還有從幾個比較「聞名」的縣市擴大到其他過去沒有飆車的縣市的現象,使的各界不能不再不重視這個飆車所帶來的問題。飆車之所以會被禁止和取締,主要的原因不外是有二點:1.很容易發生安全的問題,除了飆車本身的受到傷亡之外,還可能要波及到許多無辜的旁人。2.嚴重地影響交通,造成其他車輛通行的不便利。而從發現幾個縣市的飆車事件來看,也確實是發生了這二種的嚴重情形,難怪要引起關單位和許多人士的關切和注意,積極地採取了禁止和取締的措施。我們都知道,喜歡飆車的人都是些十七、八歲的未成年的年輕人,正當精力旺盛,喜歡刺激,愛玩新鮮,原本就是一種很正常的心理和無可厚非的現象,沒有什麼不對啊,如果我們能夠給他們有一個正當的發洩機會,或是給他們一個適當的發洩場所,然後再加以良好的輔導和管理,也許可以使那些不正常,不正當又危險的飆車事件,變成了這些年輕人的一種正當的戶外運動和休閒活動。如此,我們想:總是要比目前治安單位所採取的取締和追逐的行動,而又取締不了,禁止不成來的好,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