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長期處於戒嚴狀態,即使解嚴後,政府仍然習慣扮演著「萬能政府」、「人民的父母」,國家的權力與科層官僚入侵人民生活的每個角落,國家幾乎決定人民的生活與未來。另外,資本主義與市場商品化的發展,人們的生活與自然環境也不斷的被大量生產、大量開發、不斷消費,以供給製造需求,以消費製造認同的邏輯所宰制,許多民間事務、生活事件在政府與市場的影響下民眾反而失去了自主的空間(Habermas,1989)。自治、自主,意即指人類可以「自覺思考、自我反省和自我決定」自己所需所要的生活與環境。對一般台灣民眾而言,「做政府的頭家」只意味著選舉投票出代理人,鮮少扮演積極的「公民」角色。面對新世紀,臺灣的人民是否能更掌握自己的生活與命運,關鍵在於是否能在社會變動中學習新知新價值;是否能集結整合社會中孤立的個人,以集體的力量監督或影響政府與企業,或者自行組織資源提供政府與企業無力提供的服務,來改善個人與社會的生活品質。非營利組織就是這種介於個人與國家、企業間追求公益(public interest)的組織,其特色是民間的(private),志願結社型態(voluntary),利潤不歸於個人的(non-profit-distributing),與自我管理(self-governing)的(Salamon & Anheier,1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