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傳統銀行相比,影子銀行具有脫媒性和表外性。中國影子銀行的典型形態有人人貸、理財產品、民間金融等。它們雖形態不一,但共同特點是規模增長迅速,系統性風險日漸凸顯。我國影子銀行的主要成因有:中國“投資導向型”的經濟結構;國有企業涉足影子銀行業務;銀行業務監管弱化;金融投資管道有限。國際社會應對影子銀行風險路徑有二:修訂《巴塞爾協議》和由金融穩定理事會推動的金融治理改革。我國在借鑒國際社會經驗進行國內金融改革的同時更應該從影子銀行的脫媒性和表外性入手,針對資訊失靈、代理失靈和監管失靈,採取以下對策:漸進解決資產負債表外業務的系統性風險問題;適度承認民間借貸的合法性;培育並健全公司債券市場;構建包容民間資金的金融體系;有效處理中小企業不良貸款;鼓勵地方性治療措施和試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