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無國界的時代,消保法關於郵購買賣之「無條件解除權」法制面規範是否仍能因應世界潮流的適用,是值得探討的問題。本文首先說明消費者之無條件後悔權的法理基礎,其次,探討以遠距競價拍賣締結之契約,是否得直接適用消保法的郵購買賣,即應買人享有無條件後悔權。於此,爰參考歐盟與德國立法例,考量公開競價拍賣制度的特殊性,例外排除於無條件後悔權的適用。再者,討論遠距拍賣競價拍賣契約是否包括目前盛行的網路拍賣。本文就此也將以德國實務與學說之見解及實體價值判斷加以討論,並就目前使用網路拍賣於遠距契約適用之限制。最後,本文提出不同看法,認為使用遠距拍賣之法律適用應就個案為實質審查,並不當然直接享有消保法的保障,並希冀消保法第十九條以負面列表的方式,限制公開性拍賣的遠距契約,例外排除於其適用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