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朝陽商管評論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處分違犯銀行法第125條之犯罪所得應論以洗錢罪?
作者 蔡佩芬
中文摘要
處分違犯銀行法第 125 條(準收受存款罪)之犯罪所得未必僅可能該當洗錢犯罪,有可能是觸犯刑法詐欺取財罪、贓物罪。本案被告未曾發現有收受存款之構成要件行為,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09 號解釋可能該當詐欺取財罪與準收受存款罪之共謀共同正犯或幫助犯,甚至可能該當收受贓物罪之正犯,而非處分違犯銀行法第125 條之犯罪僅能以洗錢罪論之。法官審判不該先有心證結果方找理由與依據,更不該狹隘的僅以洗錢罪為思考與審理方向,如此先有心證後找理由證據之審判方式是倒果為因、容易入人於罪,更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本案以判決確定的事實為基礎,探討在刑法上與刑事特別法中可能該當的犯罪,藉此指出判決僅以洗錢罪方向思考之瑕疵與錯誤之處。本案主要以實體法為評論中心,未深入探討證據法則。
起訖頁 225-241
關鍵詞 銀行法第29-1條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銀行法收受洗錢贓物犯罪所得
刊名 朝陽商管評論  
期數 201205 (10:特刊期)
出版單位 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該期刊-上一篇 淺談財務報表在證券交易法實踐的幾個問題--以行政法院97訴字1433號為例
該期刊-下一篇 擅自經營期貨經理事業罪之共犯界限--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12號刑事判決評釋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