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研究試圖探討詮釋學之存有學轉向的成立條件。此一存有學轉向概略來說是從史萊爾瑪赫的一般詮釋學轉向到高達美的哲學詮釋學,而後者則可以高達美的一句名言作為總結:「能被理解的存有就是語言 (Sein, das verstanden werden kann, ist Sprache.)。」本文先借助於語法學詮釋方式來分析該名言之語義,得出六種不同的讀法。唯其中只有一種讀法才最合乎高達美的論旨,能同時滿足哲學詮釋學之普遍性宣稱的以下兩項原則:「語言表達之無限性」和「語言之界限」。其他五種讀法或者是將語言跟存有者給混淆在一起,或者是忽略了詮釋學理解經驗的個體性,或者則是將浪漫主義詮釋學的理解觀錯誤地套用到哲學詮釋學上。透過與諸般不同讀法的爭論析辯,我們得以確認高達美的核心觀點是:存有、理解及語言三者雖非同一,但卻具有存有學上的統一性。這種觀點其實是與流行的語言約定論相牴觸的;因為後者主張「語言的表達形式與意義內容本質上是相分離的」,而前者則是主張這兩者是不可分的。故高達美在此毋寧是將「審美無區分」原則延伸到語言領域裡。存有學轉向之所以能成立,即是建立在這個「語言無區分」之原則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