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主張,鑑賞判斷有兩個貌似不可相容的特性。一方面,它的經驗的(但具有先天基礎的)判斷根據是「無利害關心的」情感,因而是單純主觀的和對象的客觀性質無關;另一方面,它類似於認知判斷也必然地要求其他人的贊同。「一個判斷,它只從『判斷者自己』對一個對象的快樂情感,不依賴於這對象的概念,先天地、即無需等待他人的贊同,就把這個快樂評判為依附於『在每一個其他的主體中』對這個對象的表象上,這樣的判斷又如何可能呢?」83康德主張,解決這問題的核心鎖鑰在於,在對象的審美表象中構想力和知性的自由且和諧的遊戲。美感便是,認知能力的這種活動的主觀的表達。我們有權要求,美感具有主觀的普遍有效性,因為,自由和諧的遊戲是,按照判斷一般之主觀形式的原則而發生的。既然經驗的認知判斷也是根據這「相同的」原則,而且我們可以合理地要求認知判斷的普遍有效性,那麼,同樣地,我們也可以合理地要求鑑賞判斷的普遍有效性,儘管自由遊戲本身不以認知為目標,而且藉由它也不會產生任何有關對象的確定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