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族源自於南島民族(Austronesian),無論傳統文化、生活習俗,以及社會規範、政治制度等,均不同於漢民族,然僅50萬餘人,無法與漢民族抗衡,致造成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日益凋零,為回復傳統文化,多年來原住民族進行了一系列的回復傳統權利運動,尤其在面對國家法制時,希望透過設置原住民族專屬法院或法庭,俾審判之訴訟程序能夠保護其傳統權利。然而,司法權為國家主權的顯現,凡是在主權所及之範圍內,應一概適用同一之司法制度,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若未納入現行法律之中,當國家法律與傳統法規範發生衝突時,法院仍然必須依據國家法律來審判,因此。原住民族專屬法院或法庭之設置,究竟能否達到保護原住民族權利的目的,即有探討之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