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深化醫藥衛體制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了規定了政府在醫藥衛生領域的責任,即“堅持公平效率統一,實行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將總體目標定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到2020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建立”。2009年3月,政府年度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強凋“要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努力建成覆蓋全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初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這為新一輪的醫療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2009年4月6日,歷經3年、多次徵求社會意見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發布,4月7日《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0 年)》出台,提出了“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近期目標和“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的長遠目標。這標誌著我國新一輪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正式啟動。從法徑濟學視角來看,醫療衛生經濟天然具有福利經濟的特徵,大部分的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物品或準公共物品的性質,需要強化政府的責任和投入。同時,無論是醫療需求方還是醫療供給方都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醫療的生產和消費中存在著廣泛的外部效應,使市場機制無法正常發揮作用,導致了醫療需求方和供給方的雙重道德危害,需要制度設計予以規制和約束。對我國醫療衛生制度改革困境進行法經濟學分析,有助於我們深入反思前期改革的經驗教訓,強化政府責任,提高區醫療資源配置的效率,有效化解“醫患”矛盾,逐步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均等化,逐步建立起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醫療衛生體制,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