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活力有消褪之虞,有識者甚為憂心,二○○七(平成十九)年通商產業省中小企業廳便以地域經濟活性化、挑戰再挑戰的支援、產業競爭力強化等為中小企業政策目標,推動各項新措施:(一)新訂中小企業地域資源活用計畫,期望透過產地技術、地區農林水產品、觀光資源等地域資源來開發新產品新服務,在五年內創造出一千種以上的新事業;(二)挑戰再挑戰的支援,也就是對有意創業者規劃融資(DIP保證)及免保人融資制度。同時擴充中小企業再生支援協議會、強化再生金融、設置再生諮詢窗口等,強力支援企業重整;(三)中小企業製造技術的高度化,亦即依據中小企業製造基礎技術高度化相關法(「中小企業のものづくり基盤技術の高度化に関する法律」,二○○六(平成十八)年),從建構上下游生產網、戰略性製造技術高度化、人才培育、技術傳承、資金強化等面向進行總體支援;(四)推動造鎮和振興商店街,也就是依據中心市街地活性化法(「中心市街地の活性化に関する法律」,一九九八(平成十)年)在造鎮的同時催動商業活性化,因應少子高齡化趨勢下營造商店街的遠景;(五)支援小規模及零細業者,對於甫創業之小規模及零細業者,規劃經營革新專家諮詢、資金調度及強化經營能力等制度。反觀我國,根據中小企業白皮書統計,二○○五年中小企業新設家數比率9.9%、停歇業比率自二○○三年起資料從缺,狀況不明。筆者擬就日本中小企業基本法作為一觀察平台,解析其立法背景、內容及問題點,提供我國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