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衛生署宣布實施醫藥分業後,引起醫界極力反彈,本文乃就醫界揚言集體退出健保、拒絕釋出處方箋、拒看健保民衆等行為分析其是否牴觸公平交易法。傳統上,認為醫師等自由業者非屬公平法上的「事業」;然在其他有公平交易法制的國家,則幾乎都將之視為公平法上的「事業」,本文亦主張在法理上、經濟情勢等實際需求上,都應將醫師等自由業者視為公平法上之「事業」。又醫師或醫師公會所採取之集體退出健保、拒絕釋出處方箋、拒看健保民衆等行為,實為所謂的「集體杯葛行為」,其中,集體退出健保的行為實已該當聯合行為之形式;拒絕釋出處方箋,亦可以公平法第二十四條一般性的禁止反競爭行為之規定加以規範;而拒看健保民衆亦有違禁止聯合行為之相關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