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產業結構的不斷進展,全球進入創新與新興產業發展的加速成長期,智財產業頤應此進展,亦呈現快速變化的樣貌。為此,我國智慧局與時俱進,配合產業及實務需求,自2005年起進行專利法修正作業,並於2011年11月29日完成三讀,且於同年12月21日業經總統公布。本次新專利法(下稱新法)為全案修正,通過之條文共計159條(修正108條,增訂36條,刪除15條),由於新法涉及多項制度之重大變革,為提供官方足夠準備時間制定細則及審查基準等配套措施,並給各界充分時間適應及瞭解修正後之制度運作,因此,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之,預計在2013年1月1日施行。新法在專利申請程序上的修正,主要係以放寬申請程序限制,提供申請人救濟;審查與權利管理的便利性等為其目的,以下本文將萬國法律事務所專利師就申請人欲提出專利申請起至取得申請日之階段間的相關新法修正進行探討;評析,並嘗試提出因應專利申請程序變革的規劃思維。惟固於本文篇幅,與審查有關之程序,如:一案兩請;修正;再審查;更正;分割等事宜,以及取得專利後的權利行使,將另闢專文探討,不屬本文的射程範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