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在2003年「我們的大學:支撐澳洲的未來報告書」預算二中增加學費標準的彈性,提出學費上限的概念,但也可能產生類似全額學費的爭議。2004年公布的「2003年高等教育支助法」,透過增加高等教育機構的補助以及學生的支助,如增加貸款方案與規模、提高貸款償還門檻等措施,藉以促進入學公平。在2005年開始,高等教育受益分攤機制(HECS)結合HigherEducation Loan Programme (HELP),取代原先澳洲政府在高等教育對學生的支助,而HELP中包含三個不同的貸款計畫:HECS-HELP,FEE-HELP和OS-HELP藉以援助學生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故本文首先介紹澳洲高等教育學費制度的發展、HECS-HELP,其中在HECS-HELP的制度被視為是較佳的一種制度,學生在就學期間可以選擇不必先繳納學費,待將來畢業之後收入超過一定水準時才依照不同的收入償還學費。其次介紹我國高等教育學費制度現況與助學措施,最後分析澳洲學費政策,並對我國高等教育學費提出下列建議:一、改善貸款措施。二、提供弱勢族群之就學機會。三、建立合理的大學學費考量模式,訂定明確的學費調漲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