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抗衡美國301條款的法律武器,貿易反制的核心理念是“後發制人”,目的是“以打促談”或“以打促和”最終通過對話磋商平息和解决衝突。從中美貿易戰的經歷及未來中美經貿關係的前景看,貿易反制措施有助於遏制和反擊美國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措施,發揮了並將繼續發揮著維護新形勢下作為中美貿易關係“護欄”的非歧視原則的作用,因而具有不可或缺的長期戰略意義。鑒於實踐中貿易反制措施存在法律依據不夠明確、法律適用不夠嚴謹等問題,為構建與完善我國貿易反制措施的國內法依據,有必要在擬提請審議的《關稅法》中設置反制性關稅條款,專門規定實質條件、决策機制、涉及的各類决定以及各部門職能;同時,修改完善《對外貿易法》相關條款,推動安全例外條款在貿易反制方面更有效地發揮作用;還須重視《對外貿易法》第7條的運用,完善和加强相關執行機制。根據中美經貿關係發展的實際情况,我國或會迫不得已再次使用貿易反制,或仍備而不用。貿易反制制度彰顯了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决心與能力,無疑將對美起到重要的威懾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