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單邊仲裁員委任機制所面臨的道德困境,Paulsson提出了廢除單邊仲裁員委任機制,改由中立的機構委任仲裁員的主張,引起了國際仲裁界的激烈反應。一方面,單邊仲裁員委任機制拉近了當事人與仲裁程序之間的距離,增強了人們對仲裁的信任,鞏固了仲裁作為一種訴訟外糾紛解決模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此種委任機制帶來了諸如仲裁員代理人化等嚴重的道德問題,阻礙了正義的正常輸送,破壞了仲裁的正面形象。當今,仲裁的類型日趨細化,任何一刀切的解決方案,都可能適得其反。在經濟領域,欲使單邊仲裁員委任機制從困境中成功突圍,有必要對投資仲裁與商事仲裁加以區分。對於投資仲裁,廢除單邊仲裁員委任機制具有可行性,但關鍵問題在於如何確保委任機構的中立性。對於商事仲裁,廢除單邊仲裁員委任機制不具有可行性,但應採取必要措施以規避或降低此種委任機制給案件帶來的負面影響。與此同時,應大力宣導獨任仲裁員機制的運用;在雙方當事人實際地位懸殊之時,有必要引入特殊機制,以保障仲裁庭的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