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財稅的核心含義是良法善治,它在國家治理中發揮基礎性作用。一方面,現代財稅制度需要建立在法治理論基礎上,另一方面,建立現代財稅制度也會有助於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從形式法治的層面看,法律保留、法律優位、平等原則和不溯及既往在財稅領域衍生出豐富的內容,讓財稅立足於規則之治,以此限制權利的恣意妄為,維護人民的基本權利。然而,僅有規則之治遠遠不夠,從實質法治的層面看,財物必須追求正義,通過限制元權力、提供目的指引、保障權利底線,實現憲法對財稅的最高統治。為實現法治財稅的理想圖景,回應當下我國的現實訴求,必須充分利用本土資源,綜合發揮政黨、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作用,釋放納稅人的主體意識,夯實制度進步的基礎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