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在進行研究之際,各自擁有其研究興趣及對於研究方法設計之選擇,因此,每位研究者所探討及解釋的面向亦有所不同,吾人亦可從如此多樣性的研究中有不同的學習與收穫。對許多研究者而言,研究就是面對與詮釋問題,甚至進而解決問題。在此前提下,研究者的所採的研究觀點與使用的方法設計乃是決定如何面對與詮釋問題的核心,所以值得深思的是:「身為研究者的我們,在研究觀點上以及方法設計上是否能夠真正反映問題之所在?真正的探索出問題的全貌?正確地解釋問題之來龍去脈?」倘若不能如此,那麼,我們到底又面對了什麼問題?詮釋了什麼問題?解決了什麼問題?在第11期的《應用心理研究》中所刊載的〈家庭結構、家庭關係與青少年偏差行為探討〉以及〈家庭、自我概念與青少年偏差行為〉兩篇論文的作者似乎認為「青少年偏差行為」是一個問題,並且期望藉由研究來面對與詮釋「青少年偏差行為」問題。身為關心家庭、青少年的心理學研究者,在閱讀兩篇論文之後,對於作者在研究觀點與方法上能否適當地面對與詮釋問題,引發本人諸多省思。以下本人就研究和實務二大方面,提出個人的理解與反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