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財經法學徵稿簡則
1.中原財經法學為一具有審稿制度之法學學術期刊(以下簡稱本刊),於每年U.六月及十二月出版。 2.本刊公開徵求法學論文,歡迎法學界先進踴躍投稿,來稿文長以二萬至三萬字為原則得以中、外文撰寫, 但外文來稿請附中文摘要。 3.來稿應包含作者中英文姓名、論文之中、英文題目、目次、十個以內之關鍵詞、參考文獻,以及約三百字之中文摘要,服務單位名稱、職務、聯絡地址、電話、傳真號碼及電子信箱﹔ 稿件之撰稿及註解格式,請至中原大學法律學系網站(http://fel.cycu.edu.te/)點選「中原大學財經法學」查詢 4.來稿請一律附電子檔﹙碟片或電子郵件,書寫軟體為與Microsoft Office Word相容軟體﹚,以例審查及編輯作業。 5.來稿將送請國內外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二人以上雙向匿名審查,依審查結果由本刊編輯委員會決定刊登與否,並適時通知作者。 6.本刊將同時以紙本、數位化產品與授權置於國內外資料庫之型態呈現,來稿經審查決定刊登後請惠予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 未簽署並寄回「著作授權同意書」紙本者,恕不予刊登。 7.來稿一經接受刊登,作者應依本刊格式範本修正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本刊得對文字及格式為必要之修正。 8.本刊不接受一稿數投、全部或者要部分已在或將在其他刊物發表之稿件,但收於會議論文集並經本刊同意者,不在此限。投稿本刊之稿件 若有一稿數投、全部或者要部分已在或將在其他刊物發表之情形者,本刊於二年內不接受同依作者之投稿。 9.來稿作者應遵守著作權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法律責任概由作者自負。 10.來稿一經刊登,敬贈論文抽印本二十份,並贈閱本刊二年,不令致送稿酬。 11.本刊之審稿採隨到隨審,如有詢問事項,請電﹙03﹚265-5504或傳真﹙03﹚265-5599,與本刊助理編輯連絡。 12.來稿請寄信:32023桃園縣中壢市中北路200號 中元大學財經法律系 中 原 大 學 財 經 法 學 編 輯 委 員 會 收 電子檔請寄:cycu.lawreview@gmail.com及lawreview@c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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