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新論 Taiwan Prosecutor Revi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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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檢察新文化,尋找檢察新座標
中華民國的檢察制度從1906年起迄今已實施滿一百年了。一個世紀,對於任何一個組織的發展而言,都極具歷史性的重大意義。尤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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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稿辦法 | ||
一、《檢察新論》為半年刊,於每年一月、七月出版。凡有關法學論著、譯稿、外國法制介紹、書評、實務問題研析、法律小說均歡迎投稿。 二、稿件形式及字數稿件可偏重理論分析,也可關注實務研析,理論結合實務尤佳。論文根據本刊的欄目自行定位撰寫,但應觀點獨到,言之有據,自成體系。文章字數以不超出15,000字(不含註解)爲宜。因篇幅有限,倘字數過多,本刊保留刪減權利。 三、來稿格式要求 1.文章格式整齊,文獻引用準確完整、文字校對無誤,附有完整的篇名、作者基本資料(身分證字號或居住證字號、職稱、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聯絡地址、電子信箱)。 2.文章引用採隨頁註。有關引註格式須與本刊「檢察新論撰稿體例」所規定者一致,引用外國書刊者,請依國際標準引註方式,英文請參考Blue Book引註格式。 3.來稿均應有250字左右之中文摘要。 四、投稿方式 歡迎採用電子郵件投稿,請直接將來稿用附件的方式寄送到slw@mail.moj.gov.tw信箱,郵件主題爲「檢察新論投稿」。無法使用電子郵件者,可將書面稿件及電子檔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信函封面請註明「檢察新論投稿」。投稿請作版權聲明和專投聲明。 五、版權聲明 1.本刊採公正、透明的匿名審稿制。初審在收稿兩個月內完成並通知作者是否採用,在此期間,作者必須保證文稿的專有版權和專投,不得向其他公開發行的期刊、雜誌投稿。來稿如有一稿多投,違反學術倫理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除由作者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外,本刊將不再接受該位作者投稿。 2.為推廣法學,經本刊採用之文稿,將另行以書面徵詢投稿者同意授權刊載於本刊所屬網站;或由本刊授權他人摘錄其全部或部分內容於其他刊物或網站。 六、稿費 依行政院訂定「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經本刊採用之文稿字數如逾15,000字(不含註解),以15,000字核計稿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