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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 Taiwan Patent Attorneys Jour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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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218-4562 徵稿辦法審稿辦法 編委陣容 |
《專利師》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創辦之刊物,於2010年4月創刊,一年4期,於1、4、7、10月出刊。本刊刊載之文章內容,理論與實務並重,以專題研究之論文為主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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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稿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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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刊各專欄均歡迎投稿及提供資料。來稿請以中文撰稿,由左而右橫式打字,篇幅請勿過長,專業論著每篇以5,000至20,000字為宜。請將稿件email至:mail@twpaa.org.tw。 二、稿件初審: 1.稿件請附摘要(A4一頁為限),註明論文題目,300字以內,A4紙張由左至右繕打,以word軟體製作(字體為標楷體14級),並需提供3至5個關鍵字。此外,請提供以下資料:任職單位、職稱、通訊地址、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傳真、email。 2.來稿一經採用,請於接獲接受刊登信後三日內將定稿電子檔傳至上述電子郵件信箱,以便排版作業。排版後之校對,由作者負責。 三、稿件如全部或主要部分已在其他刊物或將在其他刊物發表者,請勿投稿本刊。一稿數投經查證屬實者,本刊得於二年內暫停接受該作者之投稿。惟收於會議論文集或研究計劃報告且經本刊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 來稿一經刊登,文責由作者自負,本公會得多次利用。本刊編輯委員會得就其著作重新編製紀念文集或彙集成冊及刊載於電子媒體;並得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授權予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並得為符合各資料庫之需求,為格式之修改。 五、投稿者欲撤回投稿時,若已完成編排作業者,需賠償本會損失,並經編輯委員會同意後始得撤回。 六、本刊稿酬為12,000字內1字1.2元,超過12,000字部分每字0.6元,上限18,000元。 七、本季刊於每年1月25日、4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出刊,隨時歡迎產官學界學者專家踴躍投稿,來稿一經審稿認為可以刊登,即依:(一)來稿先後順序;及(二)審稿作業流程等因素而刊登於當期或下期《專利師》季刊。 八、投稿需注意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如係譯稿請附原文(以Word檔或PDF檔為原則)及「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書」正本(授權範圍需包含同意翻譯、投稿及發行,且文章首頁需註明原文出處、譯者姓名及文章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翻譯等資訊)。 九、聯絡資訊: 1.洽詢:02-2701-1990 分機:9 2.傳真:02-2701-0799 E-mail:mail@twpaa.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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