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警察法第十五條條文二、修正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三、修正律師法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四、修正師資培育法部分條文五、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六、修正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七、修正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部分條文八、修正法務部組織法九、制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條例十、制定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十一、修正專利法部分條文十二、修正貿易法部分條文十三、修正商品檢驗法部分條文十四、修正商標法部分條文十五、修正商港法第七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十六、修正公路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十七、修正建築師法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十八、修正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第七條之一及第九條條文十九、修正藥事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二十、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