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法學雜誌
199705 (25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八十一年度訴字第一六五一號—陳水扁等於擔任立委期間,搶撕國防委員會召委、程委選票,因「國會自律」原則阻卻違法,應諭知無罪
作者
月旦法學雜誌編輯部
中文摘要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如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告訴人之告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訴追為目的,是其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證據以資審認,亦有最高法院五十二年台上字第一三號判例要旨可為參照。"
起訖頁
132-134
關鍵詞
八十一年度訴字第一六五一號
、
陳水扁
、
國防委員會
、
國會自律
、
妨害公務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199705 (25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八十五年勞字第四號—捷運公司對離職員工請求賠償,被判敗訴案
該期刊-下一篇
我國立法動態資訊站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