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近年來國人對於風險管理概念日漸著重,各種保險商品與金融商品整合之風潮下,保險契約與規範此類契約行為之保險法實已影響一般消費大衆。就保險契約而言,所適用上之法條不僅限於保險法各條文,亦常涉及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不僅應學習保險法之適用與相關爭議外,更應由民法之基礎上分析其間差異。尤其於民法上關於契約之成立生效與意思表示(錯誤與詐欺)更為保險契約中相當重要之課題。再者由於保險契約爭議常生於保險承保範圍與危險對價之估計(即費率),因此除應熟悉保險契約於保險法之適用外,更應進一步瞭解保險制度之原理與相關原則(如對價平衡原則與利得禁止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