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稅估價制度以交易價格作為完稅價格之計算基礎,並設有法定加計項目。其中,買方依交易條件支付之權利金,是否應計入完稅價格,向來為關稅估價實務中之重要議題。本文以關稅法第29條及其施行細則為核心,整理權利金加計之判斷架構。從「與進口貨物之相關性」及「是否構成交易條件」兩項要件切入,說明其於估價實務及海關查核中之適用方式。此外,本文亦就關係人交易、權利人身分及協助生產項目等常見情境,分析權利金爭議可能產生之原因。文末以「廠商守法自評」為切入點,說明進口人整理交易事實與對價結構,於估價查核及行政責任判斷中所扮演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