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信託是近年來在我國受到關注的財產處分工具,它允許立遺囑人設立信託,將財產交由受託人管理並依照遺囑執行。該設計不僅能保障受益人利益,還具有靈活性,能達成長期財產管理的目的。然而,遺囑信託也可能與我國的特留分制度發生衝突。特留分制度的目的是保護法定繼承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防止被繼承人過度偏袒某一繼承人或剝奪近親的基本權益。遺囑信託的運作係基於遺囑自由處分財產的原則,若信託設計過於偏袒某些受益人,則有可能侵犯法定繼承人應得的特留分。實務上,若遺囑信託違反特留分,繼承人可根據民法規定,主張扣減權以維護其應得權益。故如何在保障遺囑人財產處分自由的同時,又能避免損害繼承人的特留分,為法律實務中的一大挑戰。在設計遺囑信託時,需兼顧這兩者之間的平衡,並在信託條款中謹慎考慮特留分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