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法類實務選編共收錄12則,計有憲法法庭判決2則,涉及提撥勞工退休金差額案及禁止醫師為醫療廣告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7則,涉及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意涵及4要件;一行為不二罰中之「一行為」如何認定;工作權之限制,讀者應了解實務對此因其內容之差異,在憲法上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人民得否因自我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徵不符而申請性別變更之戶籍登記;教師平時考核獎懲及年終考績考核事件,是否應承認該考核之決定有判斷餘地,司法對此又如何審查;撤銷訴訟中判斷行政處分合法性之基準時;課予義務訴訟是否應考量「事實審法院言詞審理程序終結前」之事實狀態的變更及「法律審法院裁判前」之法律狀態的變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3則,給付請求權之概念外,亦涉及大法官解釋得否作為請求權之依據;建築線之指定,對公用地役關係存在與否之認定,是否有構成要件效力;公法上權利與反射利益之區別,值得讀者閱讀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