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實務選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評析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20號裁定
作者 林秀雄
中文摘要
理論上,親權與扶養之本質不同,詳言之,前者係基於親權人之身分而來,後者係基於父母子女之身分而生。原則上父母為未成年子女之親權人,但並非父母即必為未成年子女之親權人。父母因濫用親權而受停止親權之宣告後,雖非未成年子女之親權人,但對其子女仍應負扶養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民1116條之2)。亦即父母離婚後,由一方擔任親權人,未任親權人之一方依法仍應負擔子女之扶養義務。又,若父母不適合行使親權時,法院選任第三人為監護人之同時,應命父母負擔扶養費用(民1055條之2)。此等規定均在說明親權與扶養係屬不同之兩個概念。因此將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之法條依據,求之於民法第1084條第2項,似有不妥。
起訖頁 72-79
關鍵詞 生活保持義務生活扶助義務扶養親權監護
刊名 月旦實務選評  
期數 202208 (2:8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889866020804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刑事法裁判精選──車手提領人頭帳戶款項得手,成立一般洗錢罪(110台上大1797裁定)
該期刊-下一篇 國際租稅爭議事件之外國稅額扣抵的撤銷──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102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