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為達企業之世代傳承及財富移轉,勢必需要限制股份轉讓及就經營權為妥善之安排,此不僅涉及家族傳承,也可避免破壞規劃的外來併購。家族憲章在國外並非罕見,惟國內並未普及,且家族憲章,論其效力,仍不及公司章程具有實際效益。準此,章程規劃自有其重要性。閉鎖性公司提供限制股份移轉的唯一管道,而非公發公司及閉鎖性公司皆可透過特別股為經營權之安排。惟依目前實務見解,前揭法規所能提供之助益不足以滿足家族企業之需求。 另一方面,家族企業存在之公司治理議題,目前的公司法並未特別因應。以接班計劃而言,許多大企業之創辦者生前未能妥為規劃以致家族企業之接班震盪不斷,甚至可能導致企業失敗。對於家族企業有學者主張另設F Corp. 之法規解決,但此似非良方,仍應在公司法下為全盤之規劃較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