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過去發生的重大財務報表不實案例,其中若牽涉到現金及約當現金的不實表達,即現金及約當現金發生錯誤的高估表達時,往往造成投資者的嘩然。探究其原因,現金及約當現金係企業隨時可以動用並變現或清償負債的主要工具,也是保障企業財務高流動性的最佳指標,亦是企業免於短期資金周轉不靈及維持繼續經營的主要工具。因此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一家企業的財務狀況時,通常會將現金及約當現金的規模納入投資決策的考慮因素之一。再者,關於現金及約當現金的查核證據,主要係來自於企業外部的銀行函證,一般投資者對於經過銀行函證確認過的現金及約當現金,卻仍有錯誤高估的表達時,往往無法合理理解發生的原因。故本文針對銀行函證的審計準則規定進行說明,並針對相關準則的運用,即實務上關於函證查核工作的執行程序作進一步的介紹,亦一併說明查核過程中所執行的相關專業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