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某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查核報告,會計師針對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飲公司)在2018年第3季分別與關係人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公司)及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公司)簽約,以新臺幣6.4億元取得3筆不動產,以及將應收帳款轉為貸與關係人款項之重大交易,因會計師無法對:一、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合理性;二、已支付巨額款項卻遲遲未能將土地完成交割之合理性;三、董事會同意變更所有過戶相關費用由大飲公司負擔之合理性;四、董事會決議取消其中一筆不動產交易,並決議將該筆土地交易預付款項轉為資金貸與該關係人,並且以顯著不合理的償還年限來做清償,資金貸與的相對人還款能力及土地擔保價值均未能有效評價與釐清(以下稱為非常規交易),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故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查核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