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飲公司」)成立於1965年,係全臺第一家股票上市交易之飲料公司,自家生產之「蘋果西打」並廣受消費者喜愛,然自2018年起大飲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土地交易屢遭質疑存在利益輸送之舞弊,2019年會計師針對大飲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揭開公司非常規交易弊案,國人並對大飲公司獨立董事未能有效防範弊案產生質疑,雖檢調偵辦後對獨立董事為不起訴,然獨立董事之刑事責任仍有探究必要,特別是在財報不實時獨立董事身為審計委員會成員應負有什麼樣之職務義務,亦應釐清。本文以刑事責任追訴觀點建構獨立董事涉犯刑事背信犯罪之責任基礎,並嘗試提出可行之操作認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