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病毒流行疫疾發生以來,感染人數極多且迅速蔓延至全世界,各國面臨比戰爭更難應付之隱形敵人(病毒)之侵略,陷入人民健康被危害、公共衛生潰堤、醫療體系崩潰之災難中。而防止病毒感染擴大,提供健康、安全之生活條件以保障人民生存權,正是現代福利國家應踐行之責任。然而防疫手段之施行,不僅對人身自由予以限制,且因需大量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亦對個人之「資訊自主權」形成極大之壓縮。本文即以因防止疫情擴散為維護國民健康及公共衛生之重要公共利益,由政府施行之各種防疫措施造成與「個人之資訊自主權」間之緊張關係,說明世界衛生組織等對二者之間的衡平所採之立場;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在防疫上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遵守之基本原則。並介紹日本在推展利用ICT技術之進行接觸者追蹤(Contract Tracing)時,所根據之原則及利用方式,及以官、民協定方式由民間提供有助於防疫措施之資料,以預測群聚感染風險之作法,供我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