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司法的正義性是司法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方面。互聯網法院、在線訴訟與人工智能司法構成當代互聯網司法的基本面貌,互聯網司法的多樣化樣態帶來了差異性正義訴求,以及進行合理融貫性論證的要求。首先,互聯網司法改變的是司法公共服務資源供給方式,其分配既要在工具角色上貫徹需求原則與比例原則,提升互聯網司法的效率與便利度,又要在功能角色上貫徹平等原則與貢獻原則,實現新型司法資源的分配正義,並借助互聯網法院的行政司法職能實現互聯網治理。其次,以互聯網技術為主導的在線訴訟改變了司法場所,相應地改變了當事人程序參與和程序控制的方式,在線訴訟一方面需要遵循傳統程序正義的規範標準,另一方面尚需借助主觀程序正義所蘊含的社會評價機制,以增進社會對訴訟程序與結果的信任。最後,人工智能司法中算法和區塊鏈的司法運用使特定事項的自動化判斷成為可能,在複製人類法官“外觀”輔助或替代司法判斷的同時,應設置糾偏系統和事後審查機制,以確保判斷的準確、透明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