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所致之精神疾病是否為職業災害,隨著日本因應2020年施行之職場霸凌防止法而修改其判斷精神疾病是否為職業災害之認定基準,受到各界矚目。日本2020年修正精神障礙認定基準,將職場霸凌獨立為業務上心理負荷評估表之事件類型,並新增「遭受來自上司等的身體的攻擊、精神的攻擊等職場霸凌」的項目,於綜合評價心理負荷時,並考量公司對於職場霸凌之對應與是否改善,可謂相當程度地呼應了職場霸凌防止法。而此種作法是否會擴大職場霸凌所致精神疾病之認定範圍,以及是否有助於落實職場霸凌防止法之雇主義務,值得吾人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