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實務選評
202109 (1:3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裁判上一罪與再審聲請之標的──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抗大字第1221號裁定評析
作者
吳燦
中文摘要
裁判上一罪,其一部有罪、一部無罪者,就該無罪部分,雖僅在理由敘明,實質上等同於主文中改判無罪。再審聲請之標的,既係指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則裁判上一罪案件,其得據以聲請再審者,自應針對個別之犯罪事實為之。其中一部犯罪事實因發現新證據,足認該部分犯罪不能證明,不問其主文之罪名有無變更,均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聲請再審,不應拘泥於罪名之輕重而為不同待遇,始足以貫徹無辜救濟之法旨。
起訖頁
91-97
刊名
月旦實務選評
期數
202109 (1:3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889866010306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解約權與損害賠償請求權──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57號民事判決評釋
該期刊-下一篇
共同行為之分別裁罰或單一裁罰?──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633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