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使用臺灣1988-2008年家庭收支調查,透過對照家戶所得與消費的排序特徵、比較所得貧窮及消費貧窮群體的重疊與差異、及各類家庭收支餘組狀況,來探討社會福利政策該關注所得貧窮或消費貧窮。主要發現為:1.雖然就所得與消費的排序特徵來看,用消費資料湖量貪窮下,所得與消費的高低排序較一致。但以生命循環假說為立論基礎的消費貧窮測量,在臺灣的適用性仍須商榷。2.單親家庭是「僅消費低」這個群體中,較值得關心的經濟弱勢。3.老人夫妻兩人家庭陷入「僅所得低且入不敷出」的比率相當高。主要建議為:扶貧政策分析應兼採所得與消費指標,並引入類似本研究收入支出條件式的的分析方法,如此才能更細緻區別不同類型的經濟弱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