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生物科技伴領域發展可謂是一日千里,尤其隨著分子生物學(Molecular biology)、生物資訊學(Bioinformatics)等相關技術的成熟,對於人體基因組(Genome)序列的解讀,以及以此為基礎所發展出檢測、預防或治癒特定疾病的試劑、疫苗或藥劑等,更有莫大的助益。然而,這些具有巨大商業利益的檢測方法、試劑、疫苗或藥劑等,其研發的關鍵往往與掌握特定基因序列的功能有關,諸多基因公司、藥廠等莫不投入鉅額成本競相研究特定基因與特定疾病的關係,並競相申請專利,從而也衍生出對於這些特定人類基因或其片段序列本身或功能得否作為專利申請之適格客體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