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內醫院高階經理人對其利害關係人企業社會責任之認知,並進一步瞭解其對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看法。
方法:本研究以行政院衛生署於99年度公布之醫院為研究對象。於民國100年1月間,共發放492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132份,回收率為26.83%。使用統計方法除描述性統計外,還包含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卡方檢驗。
結果:研究結果顯示醫院高階經理人認同對病患、員工、政府、社區、與環境等利害關係人的企業社會責任,大部分的高階經理人(79.2%)認為醫院應該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此外,會考慮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高階經理人對病患、員工、及環境的企業社會責任高於不會考慮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者。
結論:醫院可藉由自願性地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報導對利害關係人的績效指標與回應利害關係人所提出的要求,以落實醫院的『使命與願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