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考察血親繼承人、配偶繼承權、遺產酌給等制度,描繪我國民法中遺產繼承的圖像與原理。起初,傳統中國法中的繼承秩序是「由父傳子」,但自民法立法之始,即在條文上承認女兒與兒子同享繼承權,希冀實現男女平等。從遺產酌給的判決分析,可看出當時仍有相當程度的大家族生活共同體存在。其後時至1980年代,增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繼承圖像逐漸從過去的大家庭生活傳承,轉變為夫妻協力建立的小家庭之配偶保障。而遺產酌給訴訟逐漸銷聲匿跡,也反映了大家族的崩解。其次,經由社會學與比較法之研究,可預期未來的高齡化以及家族功能弱化,將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