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法人團體之侵權責任
並列篇名
The Tort Liability of Juristic Person as a Corporation
作者 陳聰富 (Tsung-Fu Chen)
中文摘要
我國法人本身之侵權行為責任基礎,通說係以民法第28條為依據。此外,法人之受僱人侵害他人權利時,法人依民法第188條規定,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法人得否依據民法第184條規定負擔本身之侵權責任,學說上論述甚少,我國法院則採取否定說。實則,民法第28條及民法第188條之侵權責任,均以董事或受僱人具有侵權行為為要件,與民法第184條直接以法人本身為侵權行為人之責任類型,所有不同。 本文首先檢討我國法院對於法人侵權責任之見解,其次討論民法第184條對法人適用之否定說見解,再次藉由日本法、德國法及歐洲侵權行為法原
起訖頁 2087-2126
關鍵詞 法人侵權責任法人責任團體責任組織責任企業責任僱用人責任日本法德國法歐洲侵權行為法juristic person tort liabilityliability of juridical personscorporate liabilityorganizational liabilityenterprise liabilityvicarious liabilityJapanese lawGerman lawEuropean Tort Law
刊名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期數 201112 (40:4期)
出版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該期刊-上一篇 德國公務員制度之最新變革:兼論我國文官制度的危機
該期刊-下一篇 民法違約金酌減規定之若干問題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