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台灣,作為法制繼受國,移植了許多西方法律制度,如何使法制本土化,成為人民真正認同的社會規範,是台灣邁向法治國家最須面對的挑戰。尤其是法治價值在台灣本土難以植根不少法治內容在移植後產生實踐扭曲,涉及國家公權力行使界限的「法治國原則」,在台灣社會通俗意義中,成了片面強調人民鷹知法守法的「守法原則」作為當代立憲主義國家的共同價值,要使這份價值能長遠延續下去,唯有透過法治教育正確而徹底實施,才有可能達成。然而,法治國原則內涵在我國的偏差,其實也體現在法治教育的實踐上。片面教導學生知法守法與法條的背誦,刻意忽略人權教育的實施,學生無法了解自由與人權的意義,易導致個人權利行使的恣意,亦即對他人權力的輕忽。當國家公權力侵犯個人自由時,學生因不知如何保障自身權力而手足無措,甚至根本未能察覺權利已受侵害,而任憑國家公權力恣意妄為。從而,未來公民也失去監督國家公權力行使的能力,政府失去未來公民外部的監督,只會逐漸走權力的濫用與腐敗,台灣也無法成為真正的法治國家。因此,本文嘗試描繪出健全法治教育的輪廓,希冀有助於培養台灣為來公民的生成,進而塑造一個良善的公民社會,自由法治國家的理念才能在本土生根茁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