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認為:雖然男女在體能上確實存在有一般性差異,但此項差異仍具有相當大的個人性,因為並非「全部」的男性都比「全部」的女性具有更優越的體能。因此,自不能以偏蓋全地將這項統計上差異過度一般化,並且理所當然地以性別為體能的代稱(proxy)。否則,弱雞男(而非洛基男)將可能只因為是男性而錄取,而木蘭女也會只因為其性別而落榜。從手段來看,這也是一種涵蓋過廣(overinclusive)(包括了弱雞男)與涵蓋過窄(underinclusive)(排除了木蘭女)的不精確分類標準。何況,如果現有女性確可勝任郵差工作,何以要強行以性別為分類,而排除未來之女性?如果真要以體能為錄取標準,那也應該直接以體能測驗為錄取標準,而非性別。" |